目前多规合一的工作,主要在市、县层面进行。一般的小镇规划属于市县规划的下位规划。所以从“多规合一”的要求来说,一般的小镇规划主要是对上位规划的“五线”进行遵循和呼应,包括产业区块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林地控制线、生态红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相当于“守底线”。
而对于特色小镇来说,除了要满足“守底线”的要求,还需要满足国家特色小镇政策中关于产业、文化,以及发展模式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充分体现特色和创新,包括特色产业融合、特色文化旅游、土地开发模式创新和生态利用模式创新等。这就要求特色小镇的规划必须体现城镇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规划、生态规划、文保规划等多种规划的衔接。
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针对特色小镇发布过很多文件,新要求更注重积极保护和创新利用双管齐下。有三项要求是传统镇规划中没有的内容,产业规划方面,要求培育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防止产业发展跟风;风貌规划方面,要求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体制机制设计方面,要求创新特色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
这些政策要求在规划编制时,及时落实和协调上位城乡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规划、文保规划等多种规划的内容,提出创新解决方案。在特色小镇的规划阶段就考虑到多规合一的要求,有利于加快后续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在已经建立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地区,符合多规合一要求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更容易通过相关部门会商。
如何协调”多规合一“的要求?
旅游特色小镇是特色小镇中非常重要的类型,通常包括五个方面需要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规划、文化保护规划和生态相关的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面,需要探索旅游特色小镇产业融合的方式和路径。旅游特色小镇的规划不能光谈旅游产业,而要研究旅游产业如何与上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原生产业或其它植入产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在上位土地利用规划的框架下布局小镇的旅游空间,并对旅游用地的供给模式提出创新解决方案。包括运用最新用地政策,对旅游经营性项目、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自然观光类项目、乡村旅游类项目等采用差异化的土地供给方式,结合国有土地、集体土地、非建设用地的组合供给,综合考虑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降低开发初期的用地成本。
旅游规划方面,关键是塑造能体现小镇独特性的创新IP,依据市场需求策划旅游产品,完善小镇的游赏组织、旅游服务设施等,并将旅游特色小镇融入到更大范围的全域旅游体系当中。
文化保护规划方面,对于保护级别较高的文化遗产、文物、历史文化名镇等,通常是在符合专项保护规划的前提下,植入旅游活动,实现遗产的活化利用;对于保护要求不高的,如历史建筑、一般传统民居等,可进行适当改造并作为旅游服务设施;同时,发掘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策划成旅游产品,以塑造特色小镇的文化吸引力。
生态相关的规划方面,旅游小镇通常都有较好生态资源,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这些资源通常都有各自的总体规划,特色小镇需要与这些生态相关的规划进行协调。在生态相关规划的保护要求下,探索生态资源的利用模式。
如广东韶关主田镇的旅游特色小镇规划,就是小镇规划、地质公园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规划多规合一的体现。
因为主田镇在恐龙遗址保护区内,涉及到自然遗产传承的要求,也有恐龙地质公园保护规划协调问题。主田镇的恐龙遗址以白垩纪时期为主,规划结合镇区新增旅游用地,设计了白垩纪恐龙文化体验园、白垩纪主题度假酒店等特色旅游项目,体验园承担了地质公园的科普宣教功能,主题度假酒店补充了旅游小镇的旅游服务功能,同时又赋予小镇独特性。这就是小镇规划对多规合一的协调体现,找到白垩纪作为特色IP、通过恐龙主题塑造特色风貌、补充保护规划中对科普宣教的要求,形成旅游吸引物。
另外,主田镇除镇区外周边都是基本农田,规划通过保留其中的一个村的客家民居,把这个片区改造成客家民宿,既保留了客家传统风貌,又传承了客家村落文化,同时还解决了旅游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
在这个特色小镇的规划里,体现了保护规划、风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的多种要求,是典型的多规合一在特色小镇中运用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