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特色小镇进行“多规合一”的难点?

旅游特色小镇进行“多规合一”的难点?

 

1)旅游用地的协调和创新供给

在城乡规划用地的分类标准中,没有旅游用地这个类别。但旅游特色小镇作为旅游目的地或旅游服务中心,需要较多的旅游业发展用地。风景名胜区规划、城乡规划以及国土规划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完全不同,需要按多规合一的思路进行协调;而且,旅游业发展用地的供给来源是多样的,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创新供给。

 

2A级景区标准融入

现在的特色小镇大都要求融入旅游功能,比如浙江省提出的要求是特色小镇必须至少要达到3A景区。在A级景区评定标准中,对旅游吸引力、旅游交通、风貌特色、旅游服务设施、环境保护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既要将这些指标要求在旅游特色小镇的规划中落实,又要满足小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旅游空间的协调,符合经济可行性,这点对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分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生态空间和旅游空间的协调

 

3)事权不足下的规划协同

因为多规合一都是在市级和县级层面推行,乡镇层面并没有事权,所以从乡镇层面去协调上位规划基本不可能。那么特色小镇规划能做的,就是系统地梳理、整合现有的上位规划,并探寻出既传承和落实上位多规要求,又能体现小镇特色的可行解决方案。

 

4)小镇发展的原生动力来源

小镇的发展必须要有产业输血,不单是规划要做好,而且要与运营、管理和资本相结合,这些属于规划之外的其它因素,但规划中也要协调考虑,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可实施方案。这就要求规划团队还要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运营的知识和经验。

 

5特色小镇A级景区标准融入

解决这个难点,可以采用共享的理念。比如说在做广东韶关罗坑镇规划的时候,通过规划一个居民和游客在时间上能分时使用的综合性共享服务设施,实现空间更高效的利用。这个共享服务设施,既是乡村图书馆,又是乡村食堂和停车场,还可以接待游客参观,满足了A级景区对旅游服务设施的要求,又提升了小镇公共服务设施的品质,还实现了当地文化的宣传和展示,合理应对了旅游人口波峰波谷明显,平日旅游设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可谓一举多得。

 

旅游服务设施的要求


关注非建设用地的利用和创新。大家做旅游项目时都会格外关注建设用地,其实许多旅游项目可以通过非建设用地,比如林地、农田来实现。包括徒步道、农业观光、露营地等项目。旅游小镇的建设如果能与周边的森林、特色农业景观或风景资源捆绑,在环境氛围和资源吸引力方面都可以获得更高的评分。

 

注重风貌设计,在A级景区的标准里面,对风貌设计是有要求的,风貌做的好,可以加分;在特色小镇相关政策中,也多次提到风貌规划的内容。这就要求在特色小镇规划中,至少要有一个风貌规划的章节,或者提出城市设计导则,保证既符合A级景区标准,又体现特色小镇的风貌特色。

 

(6)旅游特色小镇的规划技术逻辑

传统的规划是在进行现状分析、资源分析、产业分析之后,直接进行城镇的空间布局。然而,一个更为完善的旅游特色小镇规划技术逻辑应该包括以下方面: “两个起点”、“四大兼顾”。

 

“两个起点”,是指现状分析和创意概念这两个规划的出发点,既要对现状的产业、土地、旅游、交通等进行摸底梳理,又要提出具有独特性的创意概念。创意概念须充分考虑小镇的特色从何而来,可能是从一个文化故事、一首诗词来,或是从一个节事活动、一个文化符号而来,用旅游规划的行话就是“IP”的创造。从现状资源和创意概念两个方面来思考,得到旅游特色小镇的定位和结构布局。确定定位和结构布局之后,从产业、用地和旅游“三大方面”进行落实,需要有专门的产业规划篇章去解决特色产业是什么、各产业之间如何融合、产业发展的目标指标和策略问题;有专门的用地规划篇章,解决用地规模、用地布局和土地的创新供给问题;有专门的旅游规划篇章,解决旅游产品、重点项目、游线组织、旅游服务设施的规划问题。

 

设施的规划问题


“四大兼顾”是指在传统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还要兼顾文保与文化传承规划、生态与环保规划、风貌规划和体制机制规划。

 

这样综合性的规划框架,既体现了多规合一的规定,又体现了各部委对于特色小镇建设的要求,对旅游特色小镇的规划报批、A级景区的评定、小镇内建设项目的落实、乃至投资运营都有落地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