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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将打造20个市级特色小镇 为县域经济增动能

发布时间:2017-11-29 点击数:3511

据中安在线-滁州网报道 近日,滁州市出台《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在资金、用地、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实行奖励机制,以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建设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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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汊河镇是滁州市首个国家级特色小镇。图为美丽的汊河新城。(资料图) 吕华摄

按照《方案》,到2021年滁州市将分批培育和规划建设20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宜业宜居宜游的市级特色小镇;建立市级特色小镇名录库,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小镇样板,形成示范效应,为经济社会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聚焦产业,树立示范标杆

据悉,《方案》中要着力打造的“特色小镇”是指位置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一定的旅游和社区功能,有别于小城镇、开发区、风景区的“非镇非区”产业发展平台。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平台和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切入点,特色小镇的建设必须坚持产业引领、因地制宜、市场主导、融合发展。

特色小镇建设要把培育成长性好的特色产业放到首位,围绕特色产业开发旅游资源、挖掘文化内涵、完善社区功能,以实现业兴镇兴;同时要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貌和资源禀赋,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小镇的整体规划形象和景观建筑设计要各具特色,避免千镇一面。建设中将以市场为主导,由政府部门重点做好规划编制、设施配套、文化建设、生态保护、资源要素保障等服务,引入优秀市场主体建设运营,避免“一哄而上”;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深挖产业功能、文化功能、旅游功能和社区功能促进延伸融合,促进叠加效应,推进融合发展。

按照《方案》规划,到2021年滁州市将分批培育和规划建设20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宜业宜居宜游的市级特色小镇。期间将建立市级特色小镇名录库,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小镇样板,形成示范效应,为经济社会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分类培育,打造特色品牌

按照《方案》,建设特色小镇需依据其原有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进行科学地规划与编制,并按照各地区不同的特色产业定位和发展,把特色小镇划分为Ⅰ类和Ⅱ类特色小镇:Ⅰ类主要包括装备制造类、信息技术类、创新创业类等特色小镇,Ⅱ类主要包括健康养老类、现代农业类、旅游类、文化类等特色小镇。每个小镇的培育建设期为3年,要求其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增速保持一定水平。

《方案》要求,特色小镇要有清晰的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在特色制造、智慧信息、创意创业、健康养老、现代农业、旅游休闲、历史经典等产业拥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或建设期内有品牌创建的载体和基础,有一定的创新创业基础。而每个细分产业原则上只培育一个特色小镇。

在特色小镇的建设中,要注重生产、生活和生态有机融合,坚持政府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所有特色小镇原则上要按3A级以上景区服务功能标准规划建设,小镇生态山水格局自然景观和小镇所在地现状肌理和文脉特征得到保护和保持,尊重现有路网、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加强传统建筑手法、技艺、材质及符号的应用,传承传统文化,体现本土建筑特色和风貌,培育独特文化标识和小镇精神。

择优挂牌,享受政策支持

自明年起,滁州市每年将按照“县组织申报、部门初审、专家联审、领导小组审定、动态考核”的程序,择优筛选一定数量的特色小镇。通过申报、初审、联审的特色小镇将公布授牌,对符合国家级、省级特色小镇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同时,对得到授牌的特色小镇,实行年度评估和3年建设期满考核制度,评估优秀、良好的小镇可给予一定奖励,评估不合格的小镇,实行约谈提醒;连续2年评估不合格的小镇,落实退出机制,摘牌并扣回支持资金。

对获批的特色小镇,滁州市将在资金、用地、融资、人才、项目申报、规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予以支持,由市级财政年度设立3000万元建设专项资金,对获批的省级特色小镇给予600万元奖补,对获批的市级特色小镇给予300万元奖补,各县(市、区)财政按照1:2比例配套,财政奖补资金用于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主导产业培育等方面;新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特色小镇,按照《滁州市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滁旅字〔2016〕95号)规定予以奖励;市级特色小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将整体打包列入重点项目库,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支持的项目,优先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积极帮助小镇内企业或项目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荣誉、品牌,对特色小镇范围内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及各类创新平台与研发机构,按照科技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奖补;特色小镇引进的各类人才优先享受市各项人才政策,有效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增强人才智力保障,对特色小镇亟需的高端人才、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议”;鼓励各地创新特色小镇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放管服”改革,允许特色小镇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先行先试。 

来源: 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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