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局日前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从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等9个方面明确了扶持内容,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内贸流通创新发展,培育贸易竞争与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促进我市内外经贸平稳发展和转型升级,推进口岸及通关便利建设,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中山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将于2021 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促进我市内外经贸平稳发展和转型升级
据悉,专项资金是指市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促进我市内外经贸平稳发展和转型升级,推进口岸开放和通关便利化建设、支持构建开放型经济建设的资金。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主要支持9个方面,包括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促进优化贸易结构、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改革扩大消费、促进会展业发展、支持全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支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和活动、支持重点口岸开放建设以及促进商务发展的其他项目。
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方面,主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提升国际经贸风险应对能力。鼓励外贸新型业态发展,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支持全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商业务,提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水平,促进传统产业利用电子商务实现转型升级。支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完善招商引资市场化体系建设,支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招引,促进优化投资营商环境。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和活动,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和境外合作园区及展销平台建设,建立境外自主贸易流通渠道,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
■提升我市会展业国际化和品牌化
注意到,会展业是《办法》重点支持对象之一,主要提升我市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鼓励参展促销,支持开展“中山货全国行”等拓展国内市场的会展交流活动。
中山市会议展览行业协会会长方平介绍,从2015年起,我市会展业稳步发展,展览数量位列全省第三位,展览面积位列全省第五位,综合实力位于全省第四位。连续四年进入中国十大最具竞争力会展城市(地级市),多年排名在6-8名之间,今年排名第九,主要原因是佛山、珠海及内地苏州、南通等城市会展业的迅速崛起,而我市的发展步伐不如江门、珠海等周边城市快造成的。
从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中注意到,对在中山市内展馆举办、展览净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展期不少于3天且未使用财政资金的贸易类展览(即展览面向专业观众,不包括以个体消费为主的展览)的举办单位予以扶持。其中,在引进展览项目扶持方面,将着力引进拥有获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展览项目的展览机构在本市举办展览,展览净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特装展位面积不低于展览净面积的30%且中山市外参展企业数量不低于参展企业总数量的50%,该类展览活动除了一般性扶持外,还可以享受一次性给予项目举办单位50万元奖励的政策红利。
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