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运营理念如何改变
特色小镇运营理念的改变源于城市发展理念及开发建设主体的改变。几十年来,政府一直是城镇建设的推进者与焦点核心运营主体,既是所有者,又是运营者,还是治理者和监督者。随着市场代替政府成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能量,这也就决定了城市运营必需在理念上发生改变,同时运营主体、运营客体和收益模式也要随之改变。
第一.焦点核心运营主体的改变
从政府主导改变成市场主导
(1)政府仍旧为主导能量,或许政府全权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或许政府负责投资,委托运营商建设运营。这一模式得当财政能量丰富,运营才能或把控才能强大的政府。优势是政府领有绝对的控制权,推进进展快;劣势是政府财政压力大,同时也面对着后期运营的大批投入。
(2)政府与企业联动发展。即政府负责小镇的定位、计划、基础设施和审批服务,并通过市场化方法,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承诺投资方在必定时间段内领有运营权,到期后再归还政府。这一模式得当于财政绝对有艰苦的政府,优势是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劣势是所有权与运营权的分别,导致介入企业的短视行动,同时回收后对政府来讲仍旧是一个较大的累赘。
(3)以企业为主导。由某一企业或多家企业结合实现投资建设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或用户付费获得收益,受政府的治理和监督。这一模式得当于资金及运营才能均强大的企业,优势是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引发市场活跃度,劣势是需要有连续的红利模式。
(4)以非红利的社会组织为主体。好比在国外的一些城市,由市民组建一个治理委员会,进行治理。这也是今后特色小镇运营可借鉴的一个模式。
第二.运营客体的改变
从土地为重改变成产业为重
历久以来,土地一直是城市运营中的重要对象,也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起源。但这一模式为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弊病,渐渐凸显。随着国家对地产行业政策的收紧,愈来愈多的地产商都对准了向城市运营商、产业运营商转型。不只要开发土地,还要开发配套服务设施、旅游项目、产业项目,要进行房产开发,最后进行产业整合和运营整合。因此,新形式下的城市运营客体能够概括为,以产业为主导,以土地为基础,以各类产业项目、旅游项目和房产项目为重点的全方位系统体系。
第三.收益模式的改变
从土地收益改变成综合收益
以土地为运营客体的模式决定了政府以土地出让为重要起源的收益模式。而新形势下,多条运营线的展开,已经使得特色小镇的收益除来自土地一级、二级开发以外,还包括产业项目标运营收益、二级房产的运营收益及城市服务的运营收益等。这一收益模式已经再也不依赖于土地财政,而是一种可自我供血、可历久连续的合理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