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城镇化发展

       2018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做好2019年经济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城镇化发展。特色小(城)镇作为中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重要结合点,是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也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平台。理解好其内涵本质,发挥好其积极作用,引导特色小(城)镇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加快释放城乡融合发展和内需增长新空间,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2019中国新型城镇化论坛以“千企千镇工程”推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千企千镇工程”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举措。对此,我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小(城)镇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出现了概念不清、定位不准、急于求成、盲目发展以及市场化不足等问题,有些地区甚至存在政府债务风险加剧和房地产化的苗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印发实施《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使特色小(城)镇建设逐步驶入规范发展轨道。2018年8月,国家发改委又出台《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提出建立规范纠偏机制、典型引路机制和服务支撑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工作中,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 准确把握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动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须遵循经济规律和城镇化规律,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应当立足各地区比较优势,扬长避短,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必须统筹规范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把握内涵、纠正偏差、正本清源。需要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推广经验、正面引导,确保沿正确轨道健康前行。应加快探索形成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释放城乡融合发展和内需增长新空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企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