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自治区级跨境电商试点产业园区公布


      经过七天公示,1月4日,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喀什综合保税区成为首批自治区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产业园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将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服务,汇聚制造生产、电商平台、仓储物流、金融信保、风险服务等各类型企业,以实现生产要素和产业聚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自治区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处长刘波表示,首批试点园区是根据《方案》的相关要求,在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联合研究确定的。

  根据《方案》,新疆将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设立电子商务实训基地、体验中心,开展专业人才培训,在中小企业电商孵化、服务模式创新、公共平台建设、产业链条搭建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向规模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我们将着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搭建完善跨境电商相关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委员会综合部部长汤晗说。

  “跨境电商是当前我区对外贸易新业态中的一项,希望通过试点园区达成产业聚集,形成行业合力,带动新疆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刘波说。


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