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有关意见促氟化工绿色高效发展

       为促进福建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出台《关于促进福建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加强产业规划布局、加强萤石矿资源的优化配置、支持氟化工专业园区建设、优化融资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


  据介绍,氟化工产品已成为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新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所需的配套原材料,对促进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提出要优化氟化工产业布局,实现绿色发展。根据福建省萤石资源的分布情况,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三明、南平和龙岩市,三个设区市统筹考虑萤石矿资源、区位优势和环境容量,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在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充分利用现有氟化工产业园区,推动产业做强、做精,推动闽西北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加快氟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产品。严格控制氟化工行业低水平扩张,原则上不再新建氢氟酸、氟盐等初级产品项目。


  《意见》提到要支持氟化工专业园区建设,支持氟化工园区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创建,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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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鼓励龙头企业设立新型氟化工产业研发基地,对氟化工行业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予以补助800万元。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及各类基金等加强合作,创建省级氟化工产业创新平台。龙头企业在福建省设立研发平台,符合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规定条件的,按重大研发机构新增研发设备仪器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2000万元;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1000万元。


  优化融资服务方面,《意见》还提到将鼓励类氟化工产业项目列入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范围,鼓励开展股权、自主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业务。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债券等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有资质企业以及重点园区服务平台,为氟化工产业化及新型应用项目提供融资租赁(含厂房、设备)服务。同时,支持三明、南平、龙岩等地政府建立投资基金,引进专业的投资基金公司共同参与投资基金的创建,专项用于支持省内氟化工产业的发展。鼓励通过设立投资基金引进国内优势氟化工项目和开展氟化工项目的中试等活动,为氟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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