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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 并对500特色小镇开展测评

发布时间:2018-03-15 点击数:2386

  发展改革委网站3月13日发布信息显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制定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以及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等五大方面内容。

  其中,通知要求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

  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有条件城市要进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

  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2018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

  同时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居住证制度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显著提高居住证发放量。以居住证为载体向未落户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及办事便利,鼓励城市群及都市圈内居住证互认。

  在土地方面,通知要求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

  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开展闲置土地处置试点。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补偿。系统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修改《土地管理法》。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通知还要求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落实《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强化监督检查评估和规范纠偏,支持一批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

  对已公布的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开展定期测评和优胜劣汰。省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调整优化特色小镇实施方案、创建数量和配套政策。 


来源: 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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