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过程当中,出现了观点概念不清、定位不准、急于求成、盲目成长以及市场化不足等问题,有些地区乃至存在当地地方债务风险加剧和房地产化的苗头。
五大基本原则:
——保持坚持创新摸索。创新工作事情思路、方法和机制,着力培育培养
供应侧小镇经济,努力走出一条特色鲜明、产城融合、惠及群众的新路子,防止避免“新瓶装旧酒”“穿新鞋走老路”。
——保持坚持因地制宜。从各地区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控制数目数量、提高进步质量,体现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不搞地区域平衡、产业平衡、数目数量要求和政绩考核,防止避免盲目成长、一哄而上。
——保持坚持产业建镇。立足各地区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挖掘最有根基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做精做强主导特色产业,打造具备焦点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成长特征特性的独特产业生态,防止避免千镇一面和房地产化。
——保持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结构,提升服务功能、环境情况质量、文化内涵和成长品质,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情况,提高进步人民得到感和幸福感,防止避免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保持坚持市场主导。按照当地地方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形式、管理方式方法和服务手段,推动推动推进多元化主体同心同向、共建共享,发挥当地地方制定规划计划政策、搭建成长平台等作用,防止避免当地地方大包大揽和加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