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要重点推动开发“福文创”,鼓励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等单位开展“福”文创产品开发,推动“福”文化融入新国潮、盲盒、手办等潮玩创意产品;推动发展“福工艺”,围绕“福”文化重大题材,开展“福”文化工艺美术品设计开发制作,建立“福”文化工艺企业和产品数据库;鼓励创作“福文艺”,组织文艺院团创排“福”文化艺术精品,组织理论、民俗、文创专家策划推出一批“福”文化出版精品;推动拓展“福之味”,鼓励各地开发推出“福”文化品牌美食产品、产业,推动具有地域特色、人文情怀的“福”文化故事和元素融入地方美食和特色小吃,打造集“福”文化体验、娱乐、餐饮于一体的沉浸式体验空间;深入打造“福文旅”,优化推出一批“福”文化主题深度旅游和研学体验精品线路,积极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等“福”文化旅游业态,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开发“福”文化与旅游融合的产业项目,推动开发“福”文旅商品、文旅纪念品,推动建设一批“福”文化特色鲜明的高端酒店、特色田园生活式精品民宿和风情客栈,打造沉浸式“福”文化体验住宿环境。
《意见》明确,要创建一批“福”文化创意转化中心。支持文创企业、非遗工作室创建“福”文化创意转化中心和开展“福”文化题材产品研发创作生产,支持“福”文化创意设计成果转化和市场化开发。培育一批“福”文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村镇。鼓励各地开展“福”文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评选认定,推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福”文化资源丰富的村镇建设打造“福”文化示范村镇,规划建设一批特色“福”文化产业集聚区,引导“福”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建设一批“福”文化体验示范空间。鼓励运用新型数字科技体验技术,打造“福”文化体验虚拟空间,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场景。充分利用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搭建“福”文化体验线下场景。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