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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数:2247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9日



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工业和信息部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第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我市“两业”融合,进一步强化现代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的提质赋能和引领推动作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创新集聚,现在全市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顺应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趋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产业升级。以制造业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试点,加快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探索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动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打造多元化融合发展的新主体,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互动发展,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功能、集聚效应和能级水平。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努力为试点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政策条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试点企业探索“两业”融合新路径、新业态、新模式的主动性,培育“两业”融合发展新动能。

——补齐短板,延伸链条。针对我市产业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制约,通过试点突破,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中间产品质量,为制造业结构升级提供新动能。

——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试点企业要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和自身优势,努力形成既符合自身实际又能在全市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对全市产业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

——试点先行,分类推进。把握试点工作的探索、引领作用,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申报企业条件成熟度、试点经验可推广性等,采取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分批次、分步骤滚动实施。

(三)主要目标

2021年—2023年,争取用三年时间,评选20家左右“两业”融合试点企业,评选2-3个试点园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做法,推出一批新路径、新模式、新业态,企业的创新引领能力、产业渗透力、品牌影响力以及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投入增加,增值服务收入比重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业企业引领推动制造业创新升级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方式多元,带动效应明显。

二、主要试点任务

(一)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

重点围绕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制造化两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发挥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作用。

1.制造业服务化

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运维管理、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培训、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环节延伸,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着力做大做强;促进制造业规上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大幅度提高向全社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服务的能力。重点推进智能家居、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健康医药等产业的服务化。

(1)智能家居产业。引导家电、家居、锁具、灯饰、五金、建材等企业开展智能化、规模化、个性化定制和模块化设计,发展智能锁、智能音响、智能摄像头、智能电工、智慧照明等产品以及智慧酒店、智能民宿、智慧办公、智慧社区等智能家居。支持企业建设在线设计、用户体验、众创定制等平台,基于智能家居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开展数据价值与运营、运维服务增值、云开放SAAS赋能以及提供“产品+内容+生态”全链式智能生态服务。

(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创新设计等新的制造模式,以及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新的商业模式。支持企业延伸发展高端软件、信息服务、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5G等新一代通信网络、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激光器件、新型材料及器件、物联网、超高清视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领域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产业。

(3)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引导企业通过研发资源投入和产品服务化拓展实现产品本身的迭代升级,借力数字化、网络化和物联化等技术的发展,实现内部数字化运营能力和产业协同运营能力的阶段性提升。支持企业推广智能发电、智慧用能设备系统,发展分布式储能、用电大数据分析和安全监控等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以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为重点的智能装备及智能化生产线,以及以增材制造(3D打印)、智能网联汽车、远程环境监控终端等为重点的智能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高端工业软件和建设铸造、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基础工艺中心,开展运输安装、运营维护、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专业化服务,甚至向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

(4)健康医药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化学药、医药研发外包服务等大健康产业,以及现代中药研发和产业化、医疗器械、生物健康制品、基因检测、智慧健康等产业,推进一批集生物技术研发、医药和医疗器械制造、健康服务等于一体的大型生物医药集团发展和国际医疗旅游示范区建设。

2.服务业制造化

鼓励支持服务业企业充分利用大数据、自有品牌、营销渠道、创意设计、专利技术等优势,通过委托加工、品牌授权、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多种形式向加工制造环节延伸渗透,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个性化、柔性化定制和按需灵活生产。重点推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研发与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行业的制造化。

(1)现代物流。鼓励物流企业融入制造业的采购、生产、包装、仓储、分销、配送等环节,持续推进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引导物流业企业为制造业量身定做供应链管理库存、线边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推进物流业信息化、标准化、机械化与智能化建设,和上下游标准衔接,推广标准化装载单元,发展单元化物流。推广应用物流机器人、智能仓储、自动分拣等新型物流技术装备,提高仓储物流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节省人员劳动力,降低物流仓储运营成本。促进冷链物流发展,鼓励建设现代化冷库和冷链配送,支持生鲜农产品及食品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发展国际物流、跨境电商物流,鼓励骨干制造企业与物流业合作开辟国际市场,培育一批具有全球采购、全球销售、全球配送能力的国际供应链服务商。

(2)电子商务。支持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消费数据挖掘、产品研发设计和品牌培育等服务,以委托加工、联合生产、租赁车间、并购工厂等形式向生产环节延伸,推动设计、采购、制造、销售、消费信息交互和流程再造重点发展社交电商、移动电商、网络直播、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商、移动支付、电子认证、电子交易市场、商品众筹、定制服务等业态。

(3)研发与技术服务。引导研发设计企业提供需求分析、创新试验、原型开发、营销推广、生产流程再造、产品检验检测等服务,通过委托加工、品牌授权、股权参与、收益分成等模式与制造业企业开展嵌入式合作,向产品研发制造一体化模式转型。支持企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开展辅助设计、系统仿真、场景虚拟等服务,与制造企业合作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共享生产平台、数据中心,开发大数据平台软件和应用软件,突破高新工业软件核心技术,实现制造流程的智能决策、智能控制。重点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研发创新、标准查询、科技咨询、三维科技、节能环保、软件工具开发、数字化仿真设计、技术交易等业态。

(4)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发展面向制造业全过程的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提供商,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共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制造企业生产研发和产品品质提升。鼓励有条件的认证机构创新认证服务模式,为制造企业提供全过程的质量提升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相关仪器设备和共性技术研发,发展工业相机、激光、大数据等新检测模式,提高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

(二)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重点围绕推进工业设计服务、柔性化定制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发展共享制造、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等,加快业态模式创新,释放融合发展潜力,实现制造业、服务业转型升级。

1.工业设计服务

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库,夯实工业设计发展基础。创新设计理念,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支持面向制造业设计需求,搭建网络化的设计协同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设等模式的应用推广,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推进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工业设计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构建设计发展良好生态。

2.柔性化定制服务

综合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设计与虚拟仿真系统,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推动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3.共享制造

积极推进共享制造平台建设,把生产制造各环节各领域分散闲置的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鼓励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建设提供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的共享制造工厂,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制造业企业开放专业人才、仓储物流、数据分析等服务能力,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

4.供应链管理

支持制造业企业合理安排工厂布局,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面向行业上下游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推动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发展。鼓励发展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生产性服务,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5.全生命周期管理

鼓励制造业企业以客户为中心,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开展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到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维护检修、回收利用等全链条服务。围绕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护检修水平,拓展售后支持、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产品升级服务。建设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产品数字孪生体等,提高产品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6.总集成总承包

鼓励制造业企业提高资源整合能力,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依托核心装备、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系统集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展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交钥匙工程(EPC)等多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服务,探索开展战略和管理咨询服务。

三、试点单位及条件

试点单位包括试点园区和试点企业两类。

(一)试点园区

试点园区包括制造业产业园(区)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等。

1.制造业产业园(区):具有运营管理机构,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2.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具有运营管理机构,生产性服务业主导产业突出,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搭建有“两业”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与先进制造业园区、企业对接合作密切,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二)试点企业

试点企业包括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

1.制造业企业:具有行业优势地位,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其中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培训、售后等服务中间投入占比在20%以上,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2.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企业向生产领域延伸取得明显成效,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市场满意度较高,其中供应链管理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能力较强,为制造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检验检测、营销、培训、售后等专业化中间投入服务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

四、工作程序

我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编制方案。相关申报主体组织编制试点方案,试点实施期为2021-2023年,方案包括基本情况、基础和条件、试点意义、工作目标和任务、保障措施等。

2.申请上报。试点申报材料由企业注册地所在镇街发改部门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开展试点的请示文件和试点方案。

(二)实施阶段

1.专家评审。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制定评分标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按照综合得分多少择优确定若干试点园区、试点企业。

2.组织实施。试点企业要按照试点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任务如期完成。市发展改革局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支持试点推进。

(三)总结阶段

1.效果评价。市发展改革局建立试点工作评价制度,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工作实施效果进行独立评价。

2.经验推广。根据试点类型,分类总结试点形成的先进模式和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市示范推广,扩大试点效果,对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两业融合效果显著,且具有明显行业带头作用的试点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国家级的“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两业”融合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政策制定等全面工作。试点单位所在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细化完善试点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反映进展情况,扎实推进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

(二)建立试点企业库。市发展改革局每年遴选一批试点企业及后备企业,建立试点企业及后备企业库,对在库企业进行把脉问诊、培养辅导和孵化提升。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试点单位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突出困难,并委托第三方对试点成效进行阶段性评估,实施动态管理。

(三)试点保障。市发展改革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为试点单位提供有效有力的支持性政策,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强化用地保障、加强人力资源保障等。试点单位所在镇街政府要为试点单位提供政策咨询、专家建议、业务指导、法律支持等相关服务。


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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