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4 4”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主导产业、优势产业集聚,实现产业园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日前,《哈尔滨市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旨在通过政策支撑,有效提升国家及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资平台作用和服务保障水平,增强投资者和入区企业投资兴业信心,激发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若干措施》在四个方面制定了创新内容,明确从资金、专项债、基金、产业项目用地、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对产业园区(功能区)建设进行全方位支持。
创新内容包括:一是实行名单制动态管理。《若干措施》拟将哈尔滨市5个产业集聚明显的产业功能区、9个开发区(园区)、7个新建开发区(园区)列入考核激励名单,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二是采用“事后奖补”。对列入名单中已有的产业园区(功能区)、省级开发区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区分为:百亿级、五十亿级、二十亿级三类,采用“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奖励;三是实行“分级考核”。按照哈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进程所制定的目标任务,达到增速目标及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目标的基础上,对比上一年度,一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20亿元、二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10亿元、三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1亿元,缴纳税收的市本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区县(市)政府;四是采取“事前支持”。对名单内新建产业园区,采用“事前支持、事后考核”的方式进行支持。到2022年,主导产业或优势产业预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300亿元以上的,市政府自2020年至2022年,每年给予1亿元、2亿元启动资金支持。根据产业园区建设进度,经市政府同意,市级财政可提前预拨启动资金。预期未实现目标的,市政府将收回已支持资金。
据了解,《若干措施》制定过程中,哈尔滨市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研。哈尔滨市发改委组织各区县(市)发改、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召开了产业园区工作座谈会,形成了调研报告,找准了哈尔滨市产业园区(功能区)存在突出问题,力求做到靶向施策、“对症下药”。
同时,合理设置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激励措施,建立评价体系,激励区县(市)政府真抓实干,用政策为产业园区(功能区)建设“赋能”,推动产业园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制定更注重创新,针对哈市园区产业定位不清、产业链关联度低等问题,制定了重点产业园区(功能区)考核激励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产业园区(功能区)的主导产业,更加突出产业集聚,加快推动产业园区(功能区)提质转型。
来源:金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