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以质量、标准、计量为抓手,大力实施质量管理提升战略、标准化战略、计量发展战略,于2020年1月13日出台《珠海高新区促进质量提升若干奖励办法(试行)》,对在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设立质量提升专项资金,推进质量管理提升战略的实施。
为引导和激励高新区内各类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引导高新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发挥质量、创新创造智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高新区总体质量水平,高新区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对区内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珠海市市长质量奖的,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和30万元。
二是设立标准化工作资助资金,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高新区逐步加大标准化战略资金投入,建立标准化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全社会加大投入,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行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对高新区内企业组织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联盟(团体)标准制修订、采用国外先进标准、标准化示范(试点)、标准化良好行为等标准化活动获得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的,区财政按市财政资助额度的50%比例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三是设立计量认证资助资金,推进计量体系发展战略的实施。
为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推动企业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提高计量管理水平,完善技术基础、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助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高新区制定支持计量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计量事业发展,推动计量基础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立计量认证资助资金,对首次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证书的组织,区财政按市财政奖励额度的30%比例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